【简介】感谢网友“网络”参与投稿,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方便大家学习。
周先生和小娟谈了两年恋爱,感情一直不错。但过完年,周先生结识了新女友,突然提出分手,这让小娟难以接受。就在小娟整理东西时,突然发现了一张欠条。原来,去年10月,小娟和周先生相约出去游玩,小娟让周先生写了一张“欠条”。上面写着:我与小娟感情甚好,将在明年与其完婚,假如我与其分手,将向其支付20万元的欠款,特此声明。周先生当时二话不说,就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但没想到,才过完年,周先生便向小娟提出了分手。小娟拿着这张欠条,找到周先生索要欠款。但被周先生当即拒绝。小娟觉得,尽管他确实没有向我借过这笔钱,但这个名字是他签的,他就得认!
法律界的有关人士认为,如果这张欠条中没有写明“与我结婚”等条件,那么就是一张普通的借条,是有效的。但是,现在欠条中附加了“与我结婚”这样的条件,这张欠条就无效了。因为婚姻关系是一种人身关系,人身关系不可以有强制性,而这样的“爱情欠条”明显违背了婚姻自由的法律原则,是无效的。律师认为,借条和欠条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但它们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借条表明了债权关系是因为借贷而形成,欠条则无法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真正原因。 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时,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别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抵赖的话一般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时,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须进一步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律师提醒,不管是欠条还是借条,都要注意诉讼的时效性。一般来说,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给付借款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对欠条而言,一律从出具欠条之次日起计算两年。
同时,借条是当事人双方为处理财务、物资或事务来往,写给对方作为凭据或有所说明的条据。由于借条一般是民间行为,所以双方当事人最好请没有利益关系的第三人作为证人,并注意借条的写法格式。 一般来说,借条的格式为: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正文中,最好写明事由和还款日期,涉及到金额的,必须大写。同时要注意的是,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借款人签名时,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借条内容的书写人最好是借款人。马 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