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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人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021年,呼和浩特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90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75元/人﹒月。凡持有呼和浩特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保障标准会随着全市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调整。
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包括哪些?
(一)配偶
(二)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重病、重残子女和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
三、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哪些?
(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在戒毒所强行戒毒的人员;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四、如何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一是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
二是申请低保救助的困难群众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进入微信,搜索或扫描“呼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微平台”小程序,可随时申请低保救助相关事宜。
五、什么是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界定低保保障范围、核定低保对象、确定低保补助水平以及安排低保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按照当地维持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的必要条件之一。2021年我市城市低保的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90元;农村低保的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75元。
六、申请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一)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字确认;
(二)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三)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七、什么是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低保备案制度?
申请低保时,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备案。
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进行单独登记。
“低保经办人员”是指涉及具体办理和分管低保受理、审核(包括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批等事项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村(居)委会工作人员。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临时救助政策
八、你知道什么是临时救助制度吗?
临时救助制度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九、呼和浩特市居民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答: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十、呼和浩特市申请临时救助的条件范围包括哪些?
答:条件范围:1.急难型救助的对象: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或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的个人;非本市户籍在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居住证或村(居)委会证明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的外来务工人员。2.支出型救助对象:已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符合低收入困难群体(指家庭月或年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保障标准1.5倍以内的困难群体)的家庭或个人。
十一、申请临时救助需提供哪些材料?
(1)临时救助申请书;(2)家庭收入证明;(3)财产状况授权核查书;(4)遭遇困难情况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5)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身份情况证明;(6)赡(扶、抚)养义务关联人收入、财产情况证明(7)当地旗县级人民政府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特困供养政策
十二、如何申请特困人员救助?
答: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说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
十三、特困人员主要包括哪类人群,可以享受什么救助?
答: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持有本市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肢体、视力残疾人;
(四)经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可以享受特困供养救助。
十四、呼市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答:2021年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748元/月·人;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835元/月·人;城镇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1600元/月·人;城镇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1200元/月·人。
十五、特困人员申请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申请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表;2.签订《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3.申请人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4.申请人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收入证明;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